老吴 发表于 2013-9-5 08:36:02

一位猛男给梦鸽的信,看得梦鸽淫-水直流[转]

梦鸽女士: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禁止儿子和朋友喝酒,但不会让他夜里12点还和朋友厮混于酒吧,也许我不能把他绑在家里,但至少我不会给他去酒吧消费的钱。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不会再固执的告诉儿子,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是支持他开车,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给他买了辆新车,在他眼里,被劳教不是惩罚,相反还能得到奖励。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流连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为您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梦鸽,您的儿子拒不认罪您是支持的,因为您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评价,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后的评价。

  还是那句话,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老吴 发表于 2013-9-5 08:37:40

文章转自:http://www.amobbs.com/thread-5549909-1-1.html

lovenana81 发表于 2013-9-5 08:57:52

火了不少人 呵呵

randy1022 发表于 2013-9-5 10:07:08

必须的!

蓝蓝的草原 发表于 2013-9-5 18:40:18

是啊畸形的引导孩子了 ,现在真的有的人就是这么NB哄哄的,让自己的孩子也这样,所有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有什么样的父母必然在其孩子上找到影子

hueylee 发表于 2013-9-5 22:46:19

这就是溺爱啊!

beafty 发表于 2013-9-11 15:11:38

jackson 发表于 2013-10-11 10:33:49

元芳,你怎么看!

蓝蓝的草原 发表于 2013-10-12 07:22:06

老大摘掉眼镜看

kkkiii2008 发表于 2013-12-20 08:27:20

这个是个人认为最正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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