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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
现在碰到一个很严重棘手胡的问题:
我们老板一客户,原是同事跟进,离职后就交到本人手上了。
本来公司收款条款是30%定金,70%出货前付清。就是说是发货前100%确认收款的。但因为是老板客户兼朋友(应该就是所谓的生意朋友),
该客户总是先出货后才能把货款摧回。虽然订单上的条款还是写得“30%定金,70%出货前付清”。但 是现在客户忽然自杀了,现在还有30多万人民币的货款没收回,
大家说怎么办?客户没妻儿,和兄妹关系也不是很好,自己只有一个门市,现在真是乱了,不知道怎么办? 彻夜难眠,货款怎么办?公司会不会追究我的责任,赔偿之类的?
各位前辈,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转自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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