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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電視(smart TV)仍然會是下一個熱門消費性電子產品嗎?它仍然具備影響力嗎?筆者認為,以上問題的關鍵在於該產品與 | 行動裝置的搭配;但首先,我們得先來回顧一下智慧電視的歷史與最新發展。 |
智慧電視是在2009年的國際性消費電子展(CES)上首次公開亮相,當時包括Samsung、LG、Sony、Toshiba以及Vizio等電視廠商,宣佈採用Yahoo的連網電視方案,內含軟體應用程式平台、廉價的MIPS核心SoC、嵌入式Linnux作業系統、256MB RAM (現在擴充至500MB,並將往GB等級邁進),以及1GB的快閃記憶體。
上述智慧電視平台有一個線上應用程式商店(一開始稱為Widget Gallery),並預先安裝了Yahoo提供的數種電視應用程式(當時稱作TV widgets),並支援多個熱門的網際網路服務。該創新方案標誌著網際網路連結進軍客廳的起點,且引領消費者個人化的大爆發,在2011年還獲頒美國電視藝術與科學學院獎章(Academy of Television Arts & Sciences Engineering Plaque)。
時至今日,市場研究機構Technavio估計智慧電視市場在2013年到2108年間估計可達到21.6%的成長率,指出其幕後動力來自消費者的採購以及越來越多廣告商對智慧電視的支持。
曾任職於Yahoo並參與Yahoo連網電視平台開發的尼爾森公司(The Nielsen Company)產品工程總監的Jean-Pierre (JP) Abello在近日參與一場研討會時表示,有88%的觀眾每個月至少會有一次在看電視的同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裝置;他指出,有越來越多所謂的「次螢幕」手機應用程式,特別強調在看電視時的使用體驗,而它們就是從智慧電視額外發展出來。
那些次螢幕應用程式有的甚至可利用行動裝置上的麥克風來偵測音紋,以識別電視上正在播放的內容;有的則具備基本的紅外線電視遙控功能。但現在這些次螢幕應用程式現在則漸漸被多螢幕應用程式(multiscreen apps)排擠。
Abello指出:「多螢幕應用程式能直接與連網電視上的電視應用程式溝通,讓內容與資料在大螢幕與小螢幕之間無縫轉移,因此讓每種裝置的螢幕能發揮最佳功效。」
其所謂的溝通是透過家用無線網路(以近距離偵測)的雙向通訊協議或是雲端;舉例來說,行動裝置上的視訊檔案能丟到電視大螢幕播放,電視則能將目前所播放的節目資訊傳送到行動裝置,或是讓行動裝置扮演鍵盤,讓觀眾在電視上輸入訊息。
多螢幕應用程式讓許多智慧電視市場的成員感到興奮;Abello指出,為此Netflix與YouTube合作開發了一種通訊協議DIAL (DIscovery And Launch),已被多數智慧電視業者如Samsung、Sony等採用;ACR (Automatic Content Recognition) 則是另一種類似的方案。
DIAL能讓行動裝置使用者透過次螢幕應用程式與電視機溝通,自動開啟某個智慧電視應用程式,直接在電視機而非行動裝置的螢幕上播放想看的視訊串流。至於ACR則是為廣告商與內容供應商所打造的方案。
根據技術供應商Civolution的介紹,ACR能讓次螢幕與智慧電視具備「內容感知」功能,能「知道」正在播放的內容為何。如此次螢幕能提供與電視機正在播放的節目、影片或是廣告互補的資訊,也可支援同步播放。
而Civolution強調,ACR能自動提升使用者的觀賞體驗,不需要任何手動設定:「觀眾能使用次螢幕或是智慧電視連結其他應用程式或是社交網路(好跟朋友、家人或是線上社群成員分享觀賞體驗),如此能提升收視率,也能將客戶拉到品牌虛擬空間。」廣告商與內容供應商能因此取得有價值的觀眾收視習慣,並比以往更有效地進行宣傳。
智慧電視軟體平台多頭化發展
雖然多數電視大廠一開始都採用通用的Yahoo連網電視軟體平台,但後來也有不少電視業者開發自家專屬的智慧電視軟體以及軟體開發工具(SDK)。讓狀況更為複雜的是,智慧電視業者常常會大幅更改它們自己的軟體平台,使得某些電視應用程式在一年後的新電視產品上可能就無法適用。
許多第三方應用程式開發商也必須針對不同電視業者的平台、甚至同一電視業者的不同機種,推出不同版本的應用程式,這成為後續維護的夢靨。Technavio表示,這種智慧電視軟體平台多頭化發展的趨勢,有可能會妨礙整體市場的成長。
Abello則認為,對應用程式開發商來說,解決此問題的最佳方案就是採用HTML5規格;在行動裝置端,大多數應用程式開發商支援iOS或Android平台,HTML 5並未被廣泛採用,但在智慧電視端,HTML5有機會可成為開發商想要的共通平台。YouTube在2010年推出的Leanback,就是最早支援HTML 5格式的播放器之一。
不過像是Neflix、Hulu以及Amazon Video等內容供應商,還是採用可能與HTML5不相容的客製多媒體播放器;對這些大型業者,電視製造商也許還是不得不繼續持它們各自的特殊格式。
行動電視vs.智慧電視
智慧電視硬體主要能表現的功能是高畫質(HD)視訊與音訊編碼,其餘的部分則是要交給軟體應用程式與使用者介面;不過在這兩個方面,電視業者在影音處理的技術方面或許領先行動裝置業者,但應用程式與使用者介面則落後行動裝置業者。
其實許多電視製造商也生產行動裝置,那為何還會有這樣的差別?答案很簡單,這些廠商的智慧電視與行動裝置部門往往各自為政。不過Abello認為,這種隔閡已經漸漸消弭,兩方將開始共同合作且相互整合,而這正是因為受到觀眾在看電視時使用次螢幕的習慣影響。
面臨次螢幕裝置不斷壯大的勢力,對智慧電視來說,建立應用程式開發社群刻不容緩,如此才能提供智慧型手機與平板裝置豐富的應用程式選項。以iOS與Android應用程式開發商的成功為借鏡,智慧電視需要一個共通平台,能讓應用程式開發商打造出就算不能適用全部、也能支援大多數智慧電視的軟體。
而HTML5看來是最有發展機會的規格,已經獲得包括自HP收購了Web OS的LG等眾多供應支持;Web OS能提供智慧電視現代行動作業系統所具備之性能與靈活度,並能執行 HTML5格式的應用程式。不過HTML5究竟是否能贏得電視應用程式開發商以及其他電視業者的青睞,仍有待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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