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qq377 发表于 2024-4-10 08:51:38

封条“长眼睛”还会“报警” “电子封条”助力被查封房

以往,法院查封财产使用的都是纸质封条,容易遭到破坏。近年来,能采集证据的电子封条也逐渐被应用到执行中。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执行局首次使用 “电子封条”对已查封的涉案房产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迫使被执行人最终出面将房产清腾并交付法院执行。
涉案房产安装“电子封条”
你知道什么是“电子封条”吗?事情还要从一起法院执行的案件说起。办案法官张婷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房产,并拟对涉案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但经现场走访和调查,被执行人未在被查封房产处居住,而是以“抵账”的形式将房产交由案外人实际居住。
“因被执行人一直拒绝露面,无法掌握其行踪,为更好地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法院对涉案房产张贴了封条和腾房公告,通知实际居住人尽快搬离。”张婷介绍,结果封条不仅被撕毁,且因实际居住人有多人、行踪不定而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张贴封条查封并没有实现“不准动用”的作用。
为更好地开展司法拍卖工作,节约执行成本,张婷决定对涉案房产安装“电子封条”。3月14日,法院执行人员在涉案房产入户大门上安装了“电子封条”并再次张贴腾房公告,设定不间断监控和取证以及异常情况报警的时间为一个月。
“电子封条”拥有监控和报警功能
“电子封条”与以往传统的纸质封条有什么区别呢?张婷介绍,以往传统的纸质封条,执行法官无法对涉案财产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管,即使被撕毁、破坏也常常无法确定行为人。“电子封条”拥有全天候监控和报警功能。可以通过内部摄像头和触控报警、声光电报警等装置对查封财产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可实时监测现场异常情况。当标的物被实施破坏或强行进入时,“电子封条”会通过内置摄像头进行现场取证,同步将拍照、摄像的证据与警示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手机终端,执行法官可第一时间了解现场情况。防止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破坏封条、转移财产等行为,解决执行过程中因涉案财产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导致的物资减少、破坏等问题。
安装后的当日下午,案外人便联系法院以涉案房产由其租住为由要对查封行为提出异议。但初步询问后,该案外人并没有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在法院向其告知“电子封条”具有监控和报警功能,若擅自进入被查封房产以及破坏“电子封条”将面临的司法惩戒措施后,其表示会自行联系被执行人处理。
没过几天,长期未露面的被执行人终于与申请人取得联系,3月26日共同来到法院完成了涉案房产拍卖的议价工作并承诺三日内腾房。3月28日,腾房工作如期开展,涉案房产于3月29日成功上拍,并将于4月30日开拍。

cyzhang4_09 发表于 2024-4-10 08:56:29

flash2005 发表于 2024-4-10 08:57:51

高科技用在这上面浪费

mester 发表于 2024-4-10 08:58:05

zeroone 发表于 2024-4-10 08:58:26

wcjcn 发表于 2024-4-10 09:00:17

chuang11 发表于 2024-4-10 09:07:59

小跟班2014 发表于 2024-4-10 09:31:56

欧麦瑞恪 发表于 2024-4-10 09:51:14

zwk34 发表于 2024-4-10 11: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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