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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于建嵘:反社会人格,最恐怖的发泄 - 讨论/灌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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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0: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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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7时许,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前外科医生郑民生55秒内连续刺杀13名小学生,造成8死5伤的惨痛后果。郑42岁,失业、无房、无妻无子。据其自供的作案原因:一是辞职后工作无着,二是恋爱失败,三是受一些身边人员闲言刺激。这些并非很特别的原因,却引发了震惊全国的南平血案。4月8日,一审当庭宣判郑民生故意杀人罪成立,依法判处死刑。

  这是近年来发生的又一起十分严重的个体极端事件。但这起案件既不同于邓玉娇式的“自卫性抗争”、唐福珍式的“自残性维权”,也与马加爵、杨佳式的“报复性攻击”有明显差别。笔者将它称为“泄愤性暴力”。它的主要特征是,行凶者心中对社会有诸多不满,但却没有“合理”的明确仇恨;他泄愤的目标不是侵犯他的人,也不是公权力,而是更柔弱者,如郑案中缺乏反抗能力的小学生;作为绝望的“失败者”,残杀无辜报复社会成了自我实现的手段,为此值得付出生命的代价。南平血案的严重性其实并不在于受害者是小学生,也不在于伤亡人数的多少,最关键的是攻击目标具有放大性,使每个无辜者都有沦为暴力受害者的可能,因此是一个兼具动向性和标志性的事件。

  南平血案的第二天,笔者正好到了福州,在和当地党政干部的交谈中,感觉这种类型的暴力由于其攻击目标的不特定性,给当地带来了一片恐惧。这很容易理解。社会问题增多,社会群体的分裂带来的冷漠和隔阂,正在造就大批潜在的郑民生,不知道哪一个哪一天会突然爆发,每个人理论上都可能成为这种“无差别杀人”的受害者。不论是非对错,不分善恶曲直,只是个概率和运气的问题(尽管可能性很小)。

  而郑案的传言之一,即特意打摩的到较远的当地“贵族小学”南平实验小学作案,更是加深了生活较优越阶层的恐惧,甚至对弱势群体产生总体性的排斥和对立,而这只能造就恶性循环。如果官民、富穷之间的分裂加深,产生“我们—他们”之间的对立,社会会向更危险的方向发展。要消除这种恐惧,我们不得不问,南平血案发生的原因何在?郑民生是如何从“郑一刀”变为“郑屠刀”的?

  让潜在的郑民生们不再恐惧

  实际上,这种因个人原因滥杀无辜(弱)者的极端案例(区别于非为政治、宗教目的的恐怖活动),在不少国家都有发生,比如美国有赵承熙式的校园枪击案,日本有宅见的池田小学杀人案、加腾智大的秋叶原无差别杀人,香港也发生过异曲同工的天水围伦常惨案,罪犯都是各自社会中的边缘人物,性格孤僻、生活失败、缺少安慰、怯懦厌世。这些共同点表明,绝望的“失败者”通过残杀无辜来报复社会,首先与人性有关,是一种人类社会现象。

  毕竟,再坏的社会制度、再多的社会问题、再被人蔑视欺负侮辱,最多逼你去反抗压迫者,而不是让你去滥杀无辜。换个角度说,屡遭打击没有出路的人也很多,去残杀无辜的却是个例。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类行凶者可用反社会人格障碍来解释。具体到郑民生,有心理学家分析其社会适应不良(与领导同事同学哥哥关系都不好)、行为无计划性(轻率辞职、杀人无预兆等)、自我认知存在问题、易迁怒于人(比如将辞职说成领导诱使)、缺少羞愧感(杀人后无悔意)等,这都是其制造血案的个体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因此,笔者认同行凶者的主观因素是这类惨案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对南平血案的讨论是在这个前提下进行。

  “杀人狂”的产生虽然很难从制度层面杜绝,但是,这不代表不需要对社会进行反思,毕竟,并不是每个失败者或反社会人格障碍者都会变成现实中的杀人罪犯。所以必须要关注的是,社会对其“失败”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又有多大责任?发生惨案的各国事后对此均有讨论,答案也各不相同。具体到郑民生案,笔者认为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无房是郑民生的“软肋”之一,但这并不是其个人懒惰造成,社会应负有很大的责任。作为一个具备专业技能、长期供职于正规医院的医生,他凭借工资收入却买不起一套房,甚至没有希望,这在大多数国家是难以想象的,不能不说我们的社会利益分配体制或者经济结构存在失衡。另外,据说郑民生因底子薄错过单位改制入股,从而失去了分红的机会。但是,如果再努力工作,工资收入也远不能与一次“投资”的收益相比,这会多么让人灰心丧气。社会做不到宣传的“以按劳分配为主”,是否说明政府在社会转型期的宏观政策存在一定问题,并且缺乏日后的补救措施?

  第二,社会失范,遵守规则者却常被边缘化;价值观单一,无钱无权者得不到尊重,是郑民生人生悲剧的催化剂。郑民生是个医术、医德都不错的医生,却不善于搞人际关系,应该是希望凭技术吃饭。但不屑或不会搞潜规则、拉关系,不仅没有灰色收入,升职也难,最后因为“不能适应社会”而被人瞧不起。循规蹈矩并没有给郑民生带来什么好处,反而在事实上过得比同事们差(虽然并没有证据指责同事们玩“猫腻”)。另外据说郑在辞职前已联系了新单位,但却在入职时被告之要降职降薪,“强者”不守规矩,正是我们社会的问题之一。社会缺少公平正义的环境,不能让守规则者得利,反而是不守规则者得利,对社会的失望,有可能带来郑民生对整个社会的反抗。

  第三,社会地位的变化,政府对失业者缺少关怀,社会对弱者缺少同情,是郑民生走向消沉、绝望、愤怒的原因之一。郑民生之前在中专最红火的时代考上中专,顺利进入体制内并成为业务能手,在贫困的家庭中成了顶梁柱,在邻里当中可算是个“精英”。但是,辞职并未去成联系好的医院后,外科主治医师的职称并不能保证郑找到工作,开个人诊所也未通过卫生局审批。起码在新闻报道中,我们没有看到政府民政部门对他有何救济和帮助,社会对他有何关心,曾经的“郑一刀”,就这样被社会抛弃了。郑民生从前风光过、后来被甩了出来这种遭遇,更强化了他的失落和愤怒。

  总之,“业务上的认真和负责”不能解决起码的住房问题,强者不守规矩不用付出成本和代价,失业得不到社会保障和救助,郑民生的生活从充满了不确定性,到渐渐失去希望。社会制度的基本规则难以依赖、不可信任,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没有办法预料未来,产生了挥之不去的恐惧。郑民生由不确定产生恐惧,恐惧演化为仇恨,仇恨需要发泄,最终变成了罪恶。郑民生不但是他人恐惧的制造者,自己也是恐惧的受害者。从这个角度说,上述社会问题正是郑走向犯罪的外因,充满了社会转型期的独特色彩。因此,要消弭南平血案引发的社会恐慌,首先就要让潜在的郑民生们不再恐惧。

  “示范效应”

  而南平血案的可怕并不仅局限于其本身,更可怕的是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 3月26日上午,在南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一名中年妇女突然拦住慰问受伤孩童的南平市委书记雷春美,并口出惊人之语: “我女儿的冤屈得不到伸张,如果你们不处理好,我也去杀人!” 3月30日,在举报邻居违建半年无果后,武汉的刘先生在网上留言:“如果我的合法权利一直得不到保护,我只有效仿郑医生的做法……”也许这只是种威胁, 但再联想到前不久暨南大学女大学生无辜被扔下11楼,天津司机恶意撞人案等,就说明社会问题的恶化和矛盾冲突的增多,大量弱势群体和“失败者”的存在,已经给这种由生活不确定性演变而来的滥杀罪恶,提供了潜在的土壤。戾气和暴力若传染开来,可能就不是“反社会人格者”的极端个例那么简单了。

  喊冤的母亲是为8岁女儿被人强奸罪犯未能伏法,刘先生是为城市违建难以拆除,这两个并不一定具备很强代表性的案例,却足以说明我们社会中“弱者”的产生与公权力过强有关。而更为常见的情况,比如因征地产生的无地农民,血拆造就的自焚自残者,因上访而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禁、劳教、送精神病院者,更加深刻地说明,面对不受约束的权力,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社会的弱者,即使今天他看起来是所谓的强者。唐福珍是个并不贫穷的女企业家,上访的队伍中还有曾经的信访办主任。在一个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界限不清、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社会,在一个讲法制而无法治、先讲政治再讲法律的社会,在一个民众无法有效组织共同表达、共同争取利益的社会,弱者不仅仅是我们日常所说的经济上的贫困者,也不仅仅是社会的边缘化群体,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面对失范的公权力,每一个个体都是弱者,面对社会规则不确定的后果,心中都充满了恐惧。为了克服这种恐惧,让自己的未来更具确定性,有些人会更加追求权力和财富,力争成为制定规则、利用规则的强者,而做不到这一点的人则会用其它方法来排解自己的焦虑,无法克服恐惧的绝望者则会成为潜在的郑民生,受不可知的因素的刺激成为社会的破坏者。而对待恐惧的这两种方式,又会造成强者掠夺弱者、弱者用暴力反抗强者,两者形成恶性循环。绝望者越多,对社会的破坏性就越强,最后造成人人自危的境地。

  南平小学生事后写的作文中,就有为何不去杀贪官的疑问。社会舆论暴露的已经失范的社会心态,很值得人担忧。这可能会加深社会上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的互相恐惧、互相防范,带来进一步分裂。实际上,历史已经无数次告诉我们,以暴制暴,只能带来社会的动荡,生灵的涂炭,最终是社会重新洗牌,又一个轮回。对现代社会来说,这是代价惨重的,也是前途堪忧的。社会要想走向公正、和谐、文明,更好的办法是通过理性和平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就要对滥杀的暴力事件加以最大的警惕,尽量防患于未然。

  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恐惧

  要尽量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调整社会分配体制,解决好民生问题。让一般人通过正常劳动可以买得起房,起码有买得起的希望。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切实保障个人的基本权益,建立各种利益的表达机制;二是要约束强势集团的掠夺行为,包括热衷卖地的地方政府和谋取暴利的房地产商;三是要加快各类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另外,还需要加强对社会边缘人的物质救济和精神帮助,使他们能有尊严、有希望地生活下去。

  其次,应采取各种办法,使社会各阶层之间更容易流动、更有规则地流动。只有合理化流动的加强,才能消解官民之间、贫富之间、强弱之间的“我们—他们”式的结构对立。尤其需要保障底层知识分子的基本物质权益。中国数千年来的历史进程表明,他们往往具有相当的号召力、影响力和破坏力,这一群体的上升通道尤其需要重点关注。

  再次,应加强心理干预。南平惨案的背后,一方面需要挖掘背后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还需要剖析郑民生个人的人格、心理问题。建立社会心理发现和干预渠道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心理引导必须进行重点强调。可以对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心理治疗。还应该加强社区建设,使弱者能找到归属感。社区是社会的最基层单位,加强社区为代表的基层社会建设,不仅让它成为我们生活的家园,更要成为心灵的家园。通过社区工作者建立一种心理疏导的机制,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社会情绪进行疏导,对社会心态进行引导,对一些反社会行为进行干预。使从源头解决问题成为可能。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约束公权力。正常的社会也不能完全避免反社会的“杀人狂”,但不正常的社会,会逼得更多正常人走极端。要想真正限制公权力过强,笔者认为应做到四点,即明晰的产权、有权威的司法体系、真正的代议制度和开放的媒体,而这在现行宪法框架下完全可以做到。应该让每个公民的努力和付出都能有适当的回报,让遵守规则者得利;让每个公民都知道宪法是社会的底线,从而可以合理地预判自己行为的后果;让公民通过结社等争取共同利益;在公民自由表达的基础上建立多元价值观。这样才能降低民众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恐惧,避免南平血案式的恶性事件。

  总之,南平血案的发生及其所暴露扭曲的社会心态,呈现出病态性的社会心理疾病,也意味着中国进入了一个社会心态更复杂的阶段。如果不及时调整和积极处理,必然会影响到和谐社会进程,甚至发生一些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而要让弱者免于生活无着的恐惧、免于被欺辱蔑视的恐惧、免于被社会抛弃的恐惧,让普通人免于成为无辜受害者的恐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没有人是无辜者,沉默的大多数获得了沉默的好处即安全。但同时也为他们的沉默付出了代价。那些比他们更弱的弱者离开这个世界前反戈一击令曾经获得安全的沉默大多数痛苦不堪。
时髦叫法是超限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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