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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8日广州日报
省工商局抽检了26家企业生产的充电器40批次
抽查重点:安全使用项目
本次抽查重点关注的是与使用者安全和健康有直接联系的安全和电磁兼容等项目。安全要求,通俗讲就是要求产品的电路结构等应符合一定的安全要求,不管产品处于何种状态,都不应危害人身安全。
本报讯 (记者 全杰 通讯员 胡燕妮、李文) 购买手机电池充电器要小心了!广东省工商局昨日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显示,手机电池充电器全部不合格,情况为近三年来最差的!省工商局表示,这次抽查的充电器都是万能充电器,抽查充电器中所有变压器初次级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都达不到标准要求,很可能使用户可触及的输出端子带危险电压,造成人员伤害,或给被充电设备造成危害。
近三年合格率只有20%
广东省工商局这次共抽查了汕头、韶关、惠州、阳江、湛江、茂名等6市19家销售企业销售的2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手机电池充电器40批次,经检验,全部不合格。近三年来,手机电池充电器的合格率一直不高,前两年都只有20%左右合格。这次出现零合格,省工商局表示“情况严重,手机电池充电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偷工减料致外壳防火不合格
从抽查情况看,流通领域销售的手机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差,合格率很低。主要不合格项目:一是标记和说明;二是电气绝缘和抗电强度;三是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四是材料(外壳的防火);五是电磁兼容,包括电源端子骚扰电压和辐射骚扰。前四个为安全要求,第五为电磁兼容要求。另有一个机械强度不合格,是进行跌落试验后外壳脱开。
其中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和电磁兼容都是100%不合格。而电池充电器材料不合格率也达到97.5%。“本次针对充电器的爆炸、起火事故,增加对外壳的防火性能测试。”
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标准要求手机充电器的防火性能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实施燃烧,停止燃烧一定时间后在同一部位再进行二次燃烧,商品延续燃烧不应超过1分钟,而且样品不应完全烧尽,而此次不合格的39个批次均未达到标准要求。省工商局表示,外壳的防火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加工时未加阻燃材料所致。
购买指南:
1.尽量购买标有“CQC”认证标志的产品;
2.价格过度便宜的不能购买;
3.标识不全或标识混乱的产品建议不要购买;
4.选择输出电压和电流合适的充电器;
5.尽量选择原厂标配的充电器。
穗产手机电池合格率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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