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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着“高通”系列商标,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通”)与QUALCOMN Incorporated(以下简称“美国卡尔康”或“美国高通”)之间互诉频发,且部分讼争已旷日持久。
1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上海高通起诉美国卡尔康、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中国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高通上海分公司”)一案。上海高通网站,其英文称呼为“GOTOP”
作为原告,上海高通一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美国卡尔康立即停止侵犯己方第“662482”号等中国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全部行为、判令高通中国公司、高通上海分公司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高通”等,并索赔经济损失1亿元。
庭审当天,记者试图向高通中国公司及其代理律师进行采访,但未能获得正面置评。一天的庭审后,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高通”争夺由来已久 上海高通多个商标此前被撤销
本次诉讼之前,上海高通与美国卡尔康之间就高通系列商标的纷争由来已久,相关的诉讼案件也有多起。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上海高通董事长程儒萍称,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成立后不久就先后使用、申请、注册了一系列“高通”商标。早期,上海高通以汉卡(是一种将汉字输入方法及其驱动程序固化为一个只读存储器的扩展卡)为主营商品。上海高通与高通中国公司的注册日期
美国卡尔康在20世纪末进入中国市场后,同样以“高通”字样在媒体上宣传。而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美国高通于2001年在北京注册了“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高通中国公司”,2008年注册高通上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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