瓴盛科技极有可能成为高通的代理人
就大唐联芯与高通合资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端手机芯片的现实看,本次合资极有可能使瓴盛科技成为高通的代理人。
众所周知,高通的主营业务主要为芯片业务和专利授权业务。其中高通的专利授权业务一度非常霸道,比如广为人知的"专利反授权"和"高通税",而这也是发改委对高通开出巨额罚金的原因之一。高通过去之所以如此霸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具有较高含金量的通信专利。
而本次大唐联芯与高通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端手机芯片,基本上就只涉及高通芯片业务中的低端手机芯片部分。换言之,瓴盛科技是很难获得高通的通信专利,更不可能形成通信技术的研发能力,去争夺通信标准制定的话语权。
那么,是否会发生高通将核心技术转移给合资公司的情况呢?
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是非常渺茫的。高通处于自身利益考虑,乐意在中国找一个代理人,但却绝不会转让核心技术,在中国培养一个竞争对手。何况美国政府是一道跨不过去的坎——信息产业大部分核心技术掌握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中,美国对中国的遏制策略是长期国策,对于真正重要的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即使高通希望转让技术,美国政府也不可能同意。
必须指出的是,在一段时期内,瓴盛科技只会成为高通的代理人,扮演高通低端芯片分销商的角色。原因何在呢?
虽然低端手机芯片开发的门槛并不高,但毕竟还是有一定硬性条件的,比如持有一定通信专利,具备开发5模基带的能力,一个具有战斗力的技术团队。
然后瓴盛科技的问题就在于,大唐联芯在去年把手机芯片研发团队已经解散了,手机芯片这块主流市场已经被放弃,很多员工分流到小米的松果电子,现在主要产品是物联网或者行业性应用方面的产品。在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技术团队的情况下,合资公司要想形成开发手机芯片的能力需要时间和具体项目实践去锤炼。技术主导权极有可能掌握在高通手中
根据公开消息,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98460.64万元,其中联芯科技以立可芯全部股权出资72027.6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4.133%;高通控股以现金形式对合资公司出资72027.6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4.133%;建广基金以现金形式对合资公司出资103396.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4.643%;智路基金以现金形式对合资公司出资51008.94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7.091%。
虽然从注册资本占比来看,中资处于主导地位,但合资公司的技术主导权极有可能掌握在高通手中。原因就在于绝大多数境外科技公司只向国内企业提供技术授权,而非完全转移知识产权。而且技术授权的范围仅仅是国内企业能够合法地使用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但国内企业并不真正拥有该知识产权。以汽车产业中为例,合资车企可以使用国外技术,但是即便修改图纸上的一条线也必须要层层上报外国公司审批,这就堵死了中国工程师通过修改原始设计,逐步吃透技术的发展之路。
因此在核心技术及其发展决策方面,即便合资企业由国内资本控股,国内企业也仍然不具备核心技术及其发展的话语权。
就芯片行业,最好的例子莫过于IBM、Intel等公司与国内企业的合资或合作,IBM虽然对宏芯授权了Power8,但浮点运算单元等关键模块是有技术保留的。Intel和澜起的合作,则是Intel的X86内核直接加一个AISC,X86 CPU技术始终在Intel手中。
在有这些先例的情况下,合资公司的技术主导权极有可能掌握在高通手中,而且中资投入越多,被高通绑架的程度就越高。
本次合资对中国手机芯片产业发展的影响
高通与大唐联芯合资,受到冲击最大的莫过于紫光展讯。
一直以来,展讯是通过低端市场养队伍,积累经验,进而开发更好的产品,一旦高通和大唐联芯合资,而且把低端芯片的价格压得很低,就会直接影响展讯的营业收入。如果展讯的造血功能变弱,就会打破展讯的产品销售——技术研发的良性循环,最终对展讯的技术研发和营业收入造成负面影响。
最要命的是,与高通合资的是国资,一旦打价格战,高通亏掉1元钱,国有资本就要亏掉3元钱,这会演变成国有资本补贴高通扼杀本土芯片企业的悲剧。
虽然对于与境外公司开展技术合作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必须要分清哪些是可以合作的,哪些是必须自己做的,而且在合作或合资中掌握主动权,不受制于人,在合作中实现化他人力量为己用,而不是把自己变成境外IC巨头的代理人——与高通合资,而且还是在联芯已经解散了手机芯片研发队伍,技术人员大量分流到小米松果电子的情况下,一段时间内,瓴盛科技在技术上就很难实现彻底摆脱高通的掣肘。
中国企业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做的很好,而对于其他部分,现在手机芯片买IP做集成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再与高通合资主攻低端手机芯片,其实是引进中国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无法对提升中国本土技术起到一丝一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