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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制造] 工信部52号公告针对LoRa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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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1 08: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9年第52号公告,对微功率设备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进行了规范。公告发出后,有人认为这是在封杀LoRa,因为LoRa是外国技术,用多了未来会被卡脖子,应该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NB-IoT;另一种看法则认为,这次公告反而对LoRa有利,因为它其实是在规范化管理未来的物联网无线技术频谱,而且中国LoRa组网所采用的频率,并不在被禁范围内……


    为适应无线电技术发展趋势,深入贯彻“放管服”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9年第52号公告,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以下简称微功率设备)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该公告充分考虑频率使用现状、系统间干扰共存要求、应用发展需要等因素,在广泛征求了各行业、各部门的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发布。公告对原有微功率设备目录进行了调整,分通用微功率设备、通用无线遥控设备、无线传声器、民用计量仪表、生物医学遥测和医疗植入及相关配套设备、2.4GHz频段数字无绳电话机、工业用无线遥控设备、模型无线电遥控设备等八类,对微功率设备范畴进行了明确,并对微功率设备的频率、台站和设备管理要求,干扰处理原则,使用要求和技术指标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专家解读


    公告发出后,业内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的认为工信部这是在封杀LoRa,因为LoRa是外国技术,用多了未来会被卡脖子,应该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NB-IoT;另一种看法则认为,这次公告反而对LoRa有利,因为它其实是在规范化管理未来的物联网无线技术频谱,而且中国LoRa组网所采用的频率,并不在被禁范围内。
    《电子工程专辑》小编也第一时间联系到物联网行业的资深专家,由于当事人的身份特殊,所以匿名处理他的点评:
    作为一名长期的sub-GHz 无线通信领域的从业者(15年),针对工信部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说一下我的看法。
    2019年4月2号,无线电管理局主持了一个小范围的研讨会(有20多家企业参加),专门讨论了业界去年底针对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后反馈的信息的处理意见,当时就表态应该会接受业界对于第二次《征求意见稿》里面一些要求的不同意见,比如取消内置天线的要求,把任意时间单次工作改成单次发射,等等(这些都是有利于LoRa的);但没有接受修改单次发射时间不超过1秒的业界意见。
    从这次的最终版来看,和4月2日无委会的说法是一致的,基本没有变化。所以大家不要过于解读这个最终版本,是意料之中的事。政府是在合理考虑各方诉求后所做的合理规范,我相信是在引导行业有序发展,没有刻意针对LoRa。
    从这位专家的回答来看,我们行业内对政策的解读还需要加强,不然就会给物联网行业的大量厂商带来困扰和误解。

    首先搞清楚LoRa在国内的频段


    首先矛盾点集中在对于433.05-434.79MHz(中心频率433.92MHz)频段的解读,该频段在国内并没有被划分为ISM(工业、科学及医疗)频段,但这和LoRa的频段其实没有一点关系,因为LoRa在国内从来没有用过433MHz频段,而是470-510MHz。
    其实在此次工信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2号》更详细的版本中,已经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470-510MHz,限在建筑楼宇、住宅小区及村庄等小范围内组网应用,任意时刻限单个信道发射。

    小编之前与LoRa核心技术供应商Semtech的交流过程中得知,在这个频段下使用LoRa,也是国内大批LoRa使用者和供应商,与工信部不断沟通交流下中争取到的。并且国内的LoRa产业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包括获得Semtech IP授权的阿里等芯片商,中兴克拉、门思科技、慧联无限等设备和解决方案商,腾讯、阿里、中国联通、铁塔公司、国家电网等应用部署用户。如果在这个时候再施加政策限制,将会对中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产生极大负面影响。
    工信部相信也已经过深思熟虑,早在2017年12月13日,他们就发布过一篇征求意见稿(点击阅读),在中国物联网行业引起了很大反响。业内专家解读这篇征求意见稿后发现,发现是针对所有民间物联网使用频率来的,虽然没有提到具体技术,但从封杀的频率范围来看,电信运营商以外的所有物联网可用频段都被一刀切了。这或直接导致民间常规物联网没有任何可用频段,诸如我们熟悉的LoRa、Zigbee、FSK、GFSK……只要点对多点、Mesh自组网等都被定为非法。
    当时国内的LoRa企业就炸锅了,他们质疑是否以后除了NB-IoT以外的生意,都是在和运营商抢食?这对民营物联网产业发展极为不利,他们也提出了中肯的修改建议(点击阅读)。后来也就出现了我们文章一开始,那位资深业内人士所说的“小范围的研讨会”,工信部接受了业内人士提出的意见。

    物联网不应只有一个LPWAN标准


    公众号科创之道的作者步日欣认为,从产业发展角度,此次公告,非但不是对LoRa的限制,而是LoRa发放了通行证!
    5G微信公众平台表示,工信部的11月28日正式文件相比于2017年12月13日的《征求意见稿》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改进。以470-510MHz频段的“民用计量仪表”为例,28日正式文件规定该频段的民用计量仪表“可以用于组网应用”。而2017年的《征求意见稿》写的是“不能用于组网应用”。不过,正式文件对“组网应用”规定“限在建筑楼宇、住宅小区及村庄等小范围内组网应用”。
    2017年《征求意见稿》写的是“限单频点使用”。而正式文件不再有此限制,但是规定“任意时刻限单个信道发射”。此外正式文件在“占用带宽”上也有改进,规定“占用带宽不大于500kHz”,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是“占用带宽不大于200kHz”。
    不过正式文件也以200kHz为界限规定了发射功率频谱密度限值:占用带宽小于等于200kHz的,为50mW/200kHz(e.r.p);占用带宽200-500kHz的,为10mW/100kHz(e.r.p)。新规还规定单次发射持续时间不超过1秒,设备应当具备“发射前搜寻”等干扰规避功能,且不能被用户调整或关闭。
    其实不管LoRa、NB-IoT还是其他低功耗广域网(LPWAN)技术,都有自己的不可替代的优势,一个是市场化的选择,小巧而灵活,另一个运营商主导,稳定而可靠。据了解,LPWAN技术领域还不仅仅有NB-IoT、eMTC、LoRa、Sigfox这些技术,在此之外,还有一些LPWAN技术生存在夹缝之中,比如因为这次事件火了一把的ZETA,据称是中国自主产权技术,这里不做过多介绍。
    在物联网这么大的市场中,任何一种无线技术都不可能通吃。况且一旦某种技术形成垄断,对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以及最终买单的消费者都不是好事,技术上有竞争才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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