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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日前修改了对华为(Huawei)的起诉罪名,以《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RICO) 指控该公司窃取技术。对此华为发表声明,指美国此举为“政治迫害”…
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DoJ)升高了对华为的压力,以违反《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以下简称“RICO法”)起诉华为;司法部表示,其追加起诉书(superseding indictment)对华为提起多项新的罪名,包括该公司涉嫌违法共谋窃取商业机密。
这次美国援引RICO法提起诉讼,华为该担心的是RICO法对美国司法检调人员来说是一种有力的工具,能给予检察官额外的自由度依据该法规指控多种不一定是犯罪、但可用以支持被告从事某种非法活动之论点的行为。
RICO法在过去主要被用来起诉如美国黑手党的组织犯罪,洛杉矶警察局(Los Angeles Police Department)、国际足球总会(FIFA)也曾发生弊案被依据该法被起诉;甚至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也因为一桩“川普大学”(Trump University)诈欺案被起诉,付出2,500万美元的和解金。
尽管美国援引RICO法对华为共谋犯罪的指控是新的,其追加起诉书(点此连结开启)内所列出的仍大部份是司法部目前能找到的、指控华为有意窃取技术的案件,有些甚至是十年以上或是更旧的众所周知诉讼案。而显然在该起诉书中隐去各家涉案公司的名称,改以编号来取代,并将它们称做是“大陪审团(Grand Jury)知悉的”实体。
除此之外,美国司法部还试图证明所声称的“华为与在美国与中国的数家子公司,数十年来致力于不当取得智慧财产(IP)”,在起诉书中详细叙述了华为有时违反保密协议条款、尝试挖角其他公司员工“以取得他们前雇主的智慧财产”,教唆窃取IP并时常误导美国当局。总之该司法部文件提及许多细节,但通常都缺乏具体说明。
在少数拥有具体说明的段落中,该文件指出2013年华为“公布了一项官方政策,设置奖金制度鼓励员工取得来自竞争对手的机密信息;”华为员工受指示将取自竞争对手的机密信息贴到一个华为内部网站上,若为特别敏感的信息,则以加密电子邮件传送到一个Huawei.com的信箱。美国司法部表示,华为还向在美国的员工发送了一个关于该奖励项目的备忘录。
总共有56页的美国司法部起诉书文件中,约有三分之一是在叙述华为尝试窃取商业机密的约6次行动,包括:
2003年从“公司1”窃取路由器的源代码以及使用手册;
2003年尝试从“公司2”挖角一名工程师;
2004年尝试从“公司3”挖角一名工程师;
2009年违反与“公司4”之间的保密协议;
2012年或2013年参与密谋“不当使用”来自“公司5”的机器人技术;
尝试从一家被描述为“美国内存硬件架构开发商”的“公司6”窃取技术。
“公司1”与Cisco几乎吻合,该公司在2003年控告华为窃取IP──特别就是路由器的源代码;该案在一年后和解,华为承认有罪,并同意修改产品移除Cisco的IP。“公司4”很可能是Motorola,该公司在2010年控告华为窃取IP,后来该案也和解。
“公司5”应该是T-Mobile,该公司2014年控告华为窃取与机器人电话测试系统相关的IP;该案在2017年以判决华为赔偿480万美元了结。“公司6”一定是硅谷的IC设计公司CNEX Labs,该公司控告华为多年来尝试窃取其IP。
文件中还有一个部分以数页文字重新检视了美国对华为的指控,包括在伊朗与北韩从事非法业务,以及为了这些业务在银行进行的某些行动构成了银行诈欺。而通常违反RICO法的指控需要包含至少一位具名的被告,华为财务长孟晚舟直接在追加起诉书中被控以共谋进行汇款诈欺(wire fraud)罪名;孟晚舟在2019年5月在美国的要求下于加拿大被逮捕。
华为:政治迫害
针对美国的指控,华为在官网上发表了声明如下:
“一段时间以来,美国政府接连利用立法、行政、司法、外交、舆论等手段对华为进行打压。一个超级大国动用国家机器,全方位持续打压一家私营企业,破坏其正常运营,这是史无前例的。美国司法部对华为的新增指控是这一行动的继续,是对华为进行的政治迫害。
这些指控完全没有新意,而是基于过去20年华为与其他公司已解决的民事纠纷。这些民事纠纷或已经由双方和解,或已经过诉讼程序解决,有一些已被联邦法官或陪审团驳回。在这些纠纷中,华为没有一次被认定恶意窃取知识产权,也没有一次被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美国司法部将这些已经解决的民事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是受政治驱动的选择性执法,同时也不符合普遍的司法惯例。”
华为的反驳有一部分确为事实,通常在美国,检察官可以评估某个行动或是相关的一连串行动是否犯罪,并派判定这些行为是否违反多项法规,但RICO法的不同之处在于能让检察官辩称被告已经从事某种非法行为一段时间,而且这些被指称犯罪的行为只要犯罪意图一致,不一定要彼此相关;这让检察官得以将众多指控汇整在一起,建立被告的非法行为模式。
华为的声明最后还写道:
“企业在全球化经营中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是普遍现象,根据公开资料,从2009至2019年,苹果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为596起,三星为519起,华为是209起。美国司法部坚持以行业内常见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为由对华为提起刑事诉讼,这是美国政府对华为先进性技术的抹黑、打压和诋毁行为,根本目的是为了打击和遏制华为在全球的领先优势。”
其声明全文请点此链接查看其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