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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确定2012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STRONG>
5月22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全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广东省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省环保责任考核,对地方政府进行责任考核,督查各地全面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对考核不合格且问题突出地区实施涉重金属项目的区域限批。
会议确定了今年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7%以上,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广东省是全国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之一。会议对今年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落实责任,加紧出台规划和实施工作方案。广州、深圳、汕头、韶关、佛山、中山、东莞、清远、惠州、江门、肇庆、云浮等12个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所在地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和印发实施工作。5月30日前,各地要将本地区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2年实施方案、搬迁或淘汰重金属企业(生产工艺)工作实施方案和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报省环保厅备案。
二是夯实基础,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源数据库,对纳入国家规划的507家重点企业今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台账。重点防控区域今年底前要建立重金属污染监测网络。
三是淘汰落后,强制推进重金属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2012年底前全省要搬迁或淘汰重金属污染企业255家,全面完成纳入国家规划的507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四是严格准入,加快推进珠三角电镀区集中治污。珠三角地区要将电镀废水治理和提标升级改造作为重金属防治的重点,一级防控区的电镀企业今年要执行新的、更严的排放标准。凡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企业应依法关闭。
五是加强监管,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省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全面完成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彻底清理整顿铬排放量较大的茂名高州市的皮革企业,加快推进汕头贵屿、清远龙塘等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处置。
六是加强检查,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责任分工与考核制度。</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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