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炮轰”苹果:依然存在10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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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89 | 回复0 | 2013-3-29 0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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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炮轰”苹果:依然存在10大问题
苹果尚需处理十大问题
◎更换的旧件归公司所有,不容消费者自己处分;
◎保证维修零件90天内无缺陷,其他责任承担则由公司定夺;
◎送修产品如受损害,只赔维修、更换费用;
◎公司有权来维修,但对数据保密不负责;◎号称适用中国法律,但冲突法条被排除;
◎维修中对于收集、处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没有相应的范围限制;
◎拒绝维修没有确定的范围或条件,理由宽泛且可任意扩大;
◎“三包”期外维修的零件新旧不清楚;
◎对产品送修情况未加区分,一概要求消费者自付运费;
◎公司可以出售、处置送修产品并将所得用于偿还维修欠款,但对抵偿后的余额只字不提。
  苹果的“霸王条款”再次受到炮轰。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昨日(8月3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表文章,再次点评苹果产品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表示,此前点评涉及的大部分问题,“苹果公司并未正视和进行有效修正”。当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种形式联系苹果相关负责人,依然如此前一样“石沉大海”。
  这已是3个月以来,苹果由于同样的问题被中消协第三次 “点名”。但苹果的态度依然“霸气”,不仅没有公开回应,改动幅度也非常小。在相关法律人士看来,中消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力量有限,短期而言,工商执法部门应该及时亮剑。</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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